北京师范大学审计处成立于一九八六年。一九九九年,在学校内部机构改革中,审计处职能并入财经处,设立审计室。二零零六年,学校决定撤销财经处审计室,恢复设立审计处建制。现为学校独立设置的内部审计职能部门,独立履行内部审计职责。审计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,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和中心任务,制定审计计划并组织落实。依法依规进行内部审计,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实施独立、客观的监督、评价和建议,以促进学校完善治理、实现目标。